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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2017年底河北省城镇节能建筑占民用建筑46.81%

[发布日期:2018-03-28 15:48]

截至2017年底河北省城镇节能建筑占民用建筑46.81%
 
 

  

  近日,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2017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。截至2017年底,全省城镇节能建筑累计达5.823亿平方米,占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46.81%。

  自2017年5月1日起,全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%节能标准。到2017年底,已实施75%节能标准项目1689个、建筑面积6465.7万平方米。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进展较快。秦皇岛、保定、石家庄等10个市开展了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,累计竣工建筑面积15.13万平方米,其中秦皇岛市占全省竣工面积的47.72%。

  2017年5月1日起,全省城镇民用建筑也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全年绿色建筑占比达37.2%,完成了35%的年度目标任务。,2017年,全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1655个,建筑面积5474.5万平方米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。到2017年底,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2.6亿平方米,其中2017年新增4140.17万平方米,占新增建筑面积的54.87%。全省13个国家级、4个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、县(区)积极推进示范建设任务,较好地发挥了带头作用。

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序开展。到2017年底,全省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9874.77万平方米,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总量的84.56%,实现了国家要求的“到2017年底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80%的具备改造价值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”目标。